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绝别诗
两三行
写在二月风雪的路上。
出鞘剑杀气荡
风起无月的回忆
儿女情
前世帐
你的笑,活着怎么忘
望着那消失在云端的滚滚尘土,我心静如水。
麦穗随风纷飞,
在明媚的阳光照射下,如金子般灿烂妖冶。
陈管家望着我的眼神中多了一份惆怅。
“小姐,奴家跟老爷说的是最多不过三日便启程回府,但因为这位公子的事情耽误了。我想,这去人牙所买奴之事还是推到年后抽空再说罢。我们今日最好开始准备回府的事情。而且来宝还在客栈看着那些东西……”
我本早已经料到是这样的结局,从这里到我家别庄还要行两个时辰的路程,即使不做休息便去贩奴市场买人,也是来不及的。为了以后能顺利出府,这次一定不可回去迟了。
思前想后,最终觉得不能因小事大,尤其在这不太平的几日里。便叹道
“既然出来了,未免日后有人问起好个应对,这别庄定是要去一趟的。”
陈管家点头和声,捋了捋胡须,
“我们出城时,是两马一车夫。”
“我有些乏了,四喜的马就由我来骑,红娘坐车里,来福继续驾车,陈叔骑马。这样就对上了。但我不与你们去别庄了,你们去走个样子,稍作休息回来便是了。我们晚上在客栈集合。”
“那小姐要去哪里?”红娘一听我要单独行动,脸赶紧的贴近了过来。
“我……想看看这景色……”其实只是想静一静,毕竟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了。
“恕老奴不能从命,老奴绝对不能放任小姐一个人……”
陈管家一个迈步,从容不迫的说道。
“……我只是少爷打扮,又是个孩子,只不过照原路走回去,陈叔不用担心了。”
“那也万万不可。万一出了什么事情后果是不堪设想的。”
望着他坚定的眼神,心里突然有些烦躁。我本不是喜欢受人拘束,倔脾气上来后,也有一丝蛮横。
“陈叔。我知道你疼我,为我好。虽然平日里我有些懒散,但你应该知道我不是痴傻之辈,我只是想一个人走会,你就随了我的愿吧。更何况,今日已经过了晌午,如果我们在再这里为此事争执,实在是有些浪费时间。”平淡的语气中夹杂着些微的撒娇,我知道陈管家是个顺毛驴,吃软不吃硬的主。
果然,他依旧拒绝了我,只是没有刚才来的坚决。
我们彼此劝说了半天,
最终,达成了各退一步的协议。我可以不用他跟着,但必须带着来福。
来福听到我们的谈话后,脸色有些阴郁,忽晴忽暗的,
心里不知道为什么把他给扯了进来。
而在看到我一脸灿烂的笑容时,犹如吃了大便一样的臭。
我站在追月的面前,一身棕色的鬃毛柔美而光亮,让人回味无穷。
已经将近10年没有碰过马勒,小心的踩脚上去,只觉得身子不太平稳。
夹住它的肚子,感觉屁股下的马鞍硬邦邦的。
我胯下的追月是日行千里的稀世良驹,产自小宛的珍奇贡品,俊美异常,
据说能追风逐月,便被赐名为追月。
身体肥硕,却不是很高大,便被我挑了出来。
逐渐适应了骑在马上的高度,放松的跑了起来。追月倒也是十分配合,我心情大好。
策马狂奔,阵阵东风迎面而来,似水般扶面而过,感到十分痛快。
我侧首看向来福,刚劲的脸庞一丝不苟的盯着我,冷淡的双眸有些惊讶与我的骑术。
扬起唇,给了他一个灿烂的微笑,
白衣如雪,宝马如云,让人停足注目。
正是下午时分,这条通往西郊的官道人烟稀少.
骑了半个时辰,总算走出了这片金色麦地,是一个十字岔路口。
继续往东走就可以回到圣都了。北面的路口直通北胡。
据说我的王后姥姥,当年就是在北胡与黄帝老爷相遇的。
不过在我出生那天,他们便撒手人寰了,还害我落了克人的名声,对于他们的感情,还没对红娘深呢。
河旁柳树,细长的枝条随风摇曳,很是风情。
顺着来时的路继续向圣都走去。
突然,
身后传来隐隐的蹄声,越来越响,似乎是一队人马疾奔而来。&
后面的土地上有尘烟腾起,随着如雷的蹄声迅速移近。
我本能勒住缰绳,往旁边让路,如此浩大声势难免会看不到我这个小人。
我可不想做蹄下冤魂。
一群身着红色禁卫军服的士兵,为首的男子高大威猛,昂首挺胸,冷漠的双眸隐含着愤怒。狠狠地踏过路旁还有些发黄的小草。
拥有如此神情的还能是谁?不正是在城门口为难我们半天的公孙大将军吗。
其中一个士兵的坐骑上骡着两个男人,身穿锦服,凛然一副贵公子的打扮。
但此时却面如白纸,软绵绵趴在马上,随着尘土的飞扬上下起伏,似乎是没了气息。
我不禁暗道,难道是被伪装先出去的两个男子?
按现在的状况看这两名男子已被灭口。
我不想去探究陈管家到底是用了什么方法,使得他们变成了如此模样,只是觉得心中一片冰凉。
神情孤傲的公孙将军从我们面前飞驰而过,
深邃的双眸只是瞥了我一下,却在看到来福的面容时,突然停下。
略带寒意的紧盯着我。
我却在心里骂道,得罪你的是来福,盯我做什么。
真是倒霉,还不如带个红娘回来都比带来福安全。
转过头,怨妇般的怒视来福,是不是此时我应该装作与他不认识得来的好些。
但那惹祸的来福依旧面不改色直视前方,
无视大将军的“含情脉脉”,准备拉我一起继续前行。